各部门、二级院系:
济宁市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请参考《关于开展济宁市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内容
1、济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
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两份做匿名处理。匿名是指将材料中所有能透漏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遮蔽,如果有故意遗漏和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2、申报成果
一式三份。其中文章类成果1份原件,2份匿名复印件;著作类成果1份原件,2份匿名原件;课题类成果1份原件、2份匿名复印件,同时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结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批示、推广的研究报告、方案1份原件,2份匿名复印件,同时提交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原件。
3、参评成果反响材料
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
申报成果材料(除立项书、课题结题证书和带有批示的原件外)一律不退还。
4、《申报成果汇总表》一份。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成果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2020年5月1日至5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同时报送至行政楼科研处411室。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屈道宽老师:15266377316(66316)。
科研处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