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的二十大报告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举旗定向

2022年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开幕。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明确了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产教融合这一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重要作用。报告中提到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合,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并把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纳入国家战略人才力量,进一步为职业教育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绘就了美好蓝图。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们的现代化既是最难的,也是最伟大的”,必须“紧紧依靠工人阶级”,“工人阶级代表先进生产力”。对于产业工人,我们既要“尊敬”,也要“思考和研究怎么去培养他们、发挥他们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由此提出“要重视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重大论断。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从坚持我国国体和巩固中国式现代化阶级基础的政治高度阐发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优化问题,具有重要启迪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上的一大创新,就是将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整合到一起进行系统谋划、一体推进。可以说,统筹“三教”协同创新,是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最大程度释放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整体效应,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的必然要求和必由之路。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以往实践基础上创造性提出的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是一体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契合点,也是努力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重要突破口。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产业结合最紧密的教育类型,要为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就必须打开视野、拓宽思路,主动与不同教育要素开放重组、与各类产业要素和创新要素互动融合。

2、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1月,教育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深入分析数字经济背景下岗位升级、职业场景变化新形势,着眼实习全流程、聚焦关键环节,坚持标本兼治,在开展实习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2016年印发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实习的行为准则,为实习管理划定了“红线”。

修订后的《规定》包括总则、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保障措施、监督与处理、附则等8章、50条,与原《规定》相比,修订后进一步明确了实习参与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实习各环节过程的基本要求。

3、教育部支持国家优质高职专科院校升格本科

2月23日,教育部就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表示,将支持一批国家优质高职专科院校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稳步扩大职业本科学校和职业本科教育专业的规模。

我国职业本科教育现有32所,在校生12.9万人,2021年招生4.1万。为确保实现到2025年本科职业教育的规模不低于10%的发展目标,需要多措并举,加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力度。

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5月1日起施行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职业教育法》于1996年公布实施,在过去的26年中,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在支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我国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经济和产业发展模式发生了重大调整和变化,职业教育如何适应新时代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要求,如何建立得以支持经济和产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劳动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成为职业教育法要重点考虑的核心问题。

与96版的《职业教育法》相比,本次修订后的新《职业教育法》的主要亮点和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了职业教育的目的定位2.明晰了职业教育定义范畴3.凸显了职业教育的地位作用4.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管理层次5.优化了职业教育的构成体系6.融通了职业教育的成果证书7.强化了职业教育办学主体8.丰富了职业教育的形式方式9.平等了职业教育的机会待遇10.强化了职业教育的法律权益。

5、2022版《职业分类大典》正式公布

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示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此次大典修订工作,是2021年4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启动的,也是自1999年颁布首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此次修订工作,经向社会广泛征集修订建议、组织专家评审论证、书面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意见等程序,现已基本完成。

此次大典修订,遵循客观性、科学性、创新性原则,对2015年版大典确立的8个大类总体结构不作调整,对社会各方面反映的意见建议,秉承求真务实、理性实证的科学精神研究论证,写实性描述各职业(工种)的具体内容,优化更新大典信息描述,以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带来的实际业态变化。具体来说,围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制造强国和依法治国等要求,专门增设或调整了相关中类、小类和职业。与此同时,根据实际,取消或整合了部分类别和职业,例如:将报关专业人员和报检专业人员2个职业,整合为报关人员1个职业;取消了电报业务员等职业。

据统计,新版大典包括大类8个、中类79个、小类449个、细类(职业)1636个。与2015年版大典相比,增加了法律事务及辅助人员等4个中类,数字技术工程技术人员等15个小类,碳汇计量评估师等155个职业(含2015年版大典颁布后发布的新职业)。

6、《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白皮书》发布

8月20日,教育部发布《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白皮书》,向世界介绍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经验。白皮书显示,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学校70%以上学生来自农村,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生力军。一线新增从业人员超70%来自职校“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中国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范式。”白皮书介绍,发展职业教育,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应对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就业等方面的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白皮书显示,中国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变革,设置1300余种专业和12万余个专业点,覆盖国民经济各领域。近十年来,累计为各行各业培养输送6100万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中国大力发展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教育。职业学校70%以上学生来自农村,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生力军。2013年至2020年年底,累计有800多万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中职招生人数占高中阶段教育35.08%近年来,中国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横向融通,推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其中,基础教育阶段开展职业启蒙教育。白皮书显示,全国有超过4500所中、高职学校积极支持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实践和职业启蒙教育,辐射中小学近11万所,每年参与人次超过1500万。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实施。2021年,全国设置中等职业学校7294所,招生488.99万人,在校生1311.81万人,分别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35.08%、33.49%。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包括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2021年,全国设置高等职业学校1518所(含32所职业本科学校),招生556.72万人,在校生1603.03万人。职业本专科招生人数和在校生总数分别占全国本专科高校招生数和在校生总数的55.60%、45.85%。同时,中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和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全国国有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机构共435个,其中中央企业197个、地方国有企业238个;民办高职学校337所,在校生323万人;民办中职学校在校生249万人。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年均增长8.6%据白皮书,2012-2021年,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规模从111万人增至129万人,增幅17%,“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超过50%。校企双主体育人方面,截至2021年,全国组建约1500个职教集团,吸引3万多家企业参与,覆盖近70%的职业学校。培育三千多家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建设21个产教融合型城市。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2.49万个,年均增长8.6%。教育经费也向职业教育倾斜。“十三五”期间,中国职业教育经费累计投入2.4万亿元,年均增长7.8%,其中,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达1.84万亿元,年均增长8.6%。此外,职业教育伴随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服务共建“一带一路”,与七十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稳定联系,与19个国家和地区合作建成20家“鲁班工坊”,在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合作开设“中文+职业教育”特色项目。白皮书强调,中国将一以贯之地坚持对外开放,积极构建国际化交流平台,致力消除贫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更多责任义务,为全球教育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7、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

9月,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以下简称《简介》)。新版《简介》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展现职业教育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的最新成果,覆盖新版专业目录全部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的1349个专业。其中,中等职业教育358个,高等职业教育专科744个,高等职业教育本科247个。

本次《简介》研制过程中,教育部积极汇聚行业力量、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分析岗位需求、固化教改成果,组织上万名专家学者共同研制;成稿过程中先后吸收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议88条,吸收地方和行业部门意见5700余条。《简介》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法新要求,全面展现了职业教育各层次、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要素和环境要求,填补了职业本科专业简介的空白。《简介》立足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体现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的人才培养的定位区别与关联,更新了职业面向、拓展了能力要求、更新了课程体系,增列了实习场景、接续专业、职业类证书等,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专业适配产业升级的响应速度,为学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学生报考职业院校及继续深造提供了指导,为校企合作提供了依据,为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提供了参考。

8、******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10月7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高技能人才制度政策更加健全、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岗位使用更加合理、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更加有力,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收入稳定增加,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意见要求,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和服务供给。

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

建立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化评价机制。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健全职业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在保障措施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加强技能人才基础工作。

9、教育部等五部门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

10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通知,决定联合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专项培养计划”)。通知规划,到2025年,累计不少于500所职业院校、1000家企业参加项目实施,累计培养不少于20万名现场工程师。

通知明确,专项培养计划面向重点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职业场景下人才紧缺技术岗位,遴选发布生产企业岗位需求,对接匹配职业教育资源,以中国特色学徒制为主要培养形式,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现场工程师培养标准,建设一批现场工程师学院,培养一大批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

通知提出校企联合实施学徒培养、推进招生考试评价改革、打造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助力提升员工数字技能等4项重要任务。

10、教育部门印等五部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

11月16日,为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全面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形象,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并印发了《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整,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和政策供给,使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显著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显著增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3年底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