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验证学院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连续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学院航海类专业教育教学质量,2022年8月17日至8月22日,学院开展了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内审首次、末次会议分别于8月7日上午和8月22日上午在行政楼618会议室召开,学院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最高管理者文汉琛院长,管理者代表李允志副院长,各受控部门分管院领导,学院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教务实训处、学工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图书馆、船员培训质量管理办公室、航海学院等各受控部门负责人及质管员、审核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学院船员培训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冯建雨主持。

 

 

学院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发布施行,2021年9月22日,学院顺利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规则》(海船员(2019)310号)以及学院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文件规定,应每年至少进行1次覆盖质量管理体系全部受控部门的内部审核。

首次会上,航海学院院长李敬福汇报了学院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以来航海学院在师资队伍建设、实训条件建设、学生招生与就业及学生参与适任证书考试等方面所取得的一系列成绩和面临的相关问题;质管办韩军学老师向各部门质管员介绍了学院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修订的相关情况及本次体系内部审核的任务清单。

 

 

管理者代表李允志副院长宣布了本次内部审核工作的相关安排,并对内审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要求,各受审核部门应积极配合审核组工作,并派审核陪同人员进行全程陪同;内审员在审核过程中应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全面、真实地填写审核现场记录表,确保审核证据填写完整、准确。

 

 

最高管理者文汉琛院长高度重视本次内审工作。他强调,根据海事法规的要求,保持海船船员培训资质有效的前提条件之一即是有效运行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是检验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重要措施,目的就是验证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确定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为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证据。各受控部门务必充分认清内审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工作,进而促进学院航海类专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本次内审工作安排,自8月17日内审组对受控部门开展了内部审核,本次内部审核覆盖所有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受控部门和质量管理涉及的所有过程,验证质量管理活动和有关结果的符合性,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过程的可靠性。内审期间,审核员通过与受控部门质管员交谈,查阅文件,抽查记录,检查现场,收集证据等方式,认真检查了10个受控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并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或建议,在各受控部门的全力支持与配合下,审核员得以专业、高效地开展工作,8月22日审核工作圆满结束。

 

 

末次会议上,学院船员培训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冯建雨汇报了本次内部审核的总体情况,共发现7个不符合项及1个建议项。通过内部审核,内审组认为,学院现行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规则》等相关国际公约、法律、法规的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实施,学院的质量方针得以贯彻落实,质量目标得以充分实现,学院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满足“符合性、有效性和连续性”的要求。

管理者代表李允志副院长对审核后续的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认真梳理一般不符合项、建议项等相关内容,优质高效地完成相关整改工作;二是各受控部门应认真学习体系文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保证体系在各受控部门中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进而为做好全校教学诊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高管理者文汉琛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是保证船员培训质量的重要条件,要求各受控部门以此次内部审核为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和提高,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船员培训质量。希望航海学院充分发挥航海类专业的办学优势,注重总结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经验做法,为学院内涵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做出更大贡献。(文/航海学院 图/袁琳 王一鹏)